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闪婚,速配时代的赌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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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随兴所至,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换手机、换铃声、换工作、换房、换车、换男朋友……除此以外,我们还是不甘心,我们还要把天长地久的事情,在灵光一闪间完成,那就是——“闪婚”!只要感觉来了,我们就敢做敢当。在这个都市里,“闪婚族”已经越来越多了,面对周围的眼光也无比坦荡了。他们说——1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;1小时足以谈一场恋爱,1个月足以确定伴侣结一次婚……
闪婚族们,给速配时代提供了更新更尖锐的注脚,这是一场事关幸福的赌博!
响应派
小冰,大学毕业生,正在深圳找工作,未婚杨小姐,英语教师,已婚严小姐,外企培训主管,未婚沈小姐,杂志编辑,未婚许先生,某台湾公司销售人员,未婚
态度
小冰:如果遇对了人,谁在乎是不是闪婚呢!
杨小姐:我和老公就是闪婚一族,我们也有吵闹但非常珍惜对方。在此之前我曾谈过一场6年之久的恋爱,心力交瘁,以失败告终。
严小姐:会不会闪婚?会的,只要双方都同时有这种感觉。
沈小姐:我身边闪婚的朋友不止一对,他们和平常幸福夫妻没两样。
许先生:我赞成闪婚。
理由
小冰:闪婚一族在结婚的一刻是幸福的,一生能狂野地幸福一回也值得了。
杨小姐:闪婚不闪婚其实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两个人怎么样才能在婚姻中磨合好。
严小姐:闪婚不一定不幸福,而相恋多年的恋人也不一定会走到步入红地毯的那天。没有人能保证一个遥远的未来。
沈小姐:如果对方是你真正想嫁的人,第一眼就知道了。谈恋爱的时间越长,就越让婚姻失去激情。
许先生:其实,选择“速食婚姻”的人可能恰恰是看透了婚姻的实质。如果双方有感觉,可以相处而决定结婚,并不在乎相处时间的长短;相反地,如果10天你不能决定和谁结婚,那么有可能你10年都结不了婚。
抵制派
态度
黄先生,电力公司工程师,婚龄2年车先生,公务员,已婚宁先生,自由职业者,未婚陈小姐,公车售票员,未婚罗先生,某电子外贸公司副总,离异单身
黄先生:我与太太经过了6年的恋爱才结婚的,我不赞成闪婚。
车先生:我不赞成闪婚。我觉得恋爱过程长一点,可以给自己多一些时间适应对方以及将来的家庭,这样处理以后的婚姻关系会少些压力。
宁先生:自由自在、轰轰烈烈地谈恋爱,比拿了结婚证再谈恋爱有更多的美感吧。
陈小姐:我如果闪婚,家里一定难以接受。
罗先生:曾经沧海,知道婚姻不能冲动。
理由
黄先生:科学家说爱情的激情只能保持180天,之后才能进入冷静期,婚姻的决定是需要理智的。
车先生:我有一个生意上的朋友,他2004年8月结婚,两个月后就离婚了,还被骗了5万元,可怕极了。
宁先生:“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”这句话太有道理了。与另一个人共处一室一辈子,结婚前容易被忽略的生活细节就会无情地暴露在眼前。
陈小姐:闪婚不可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,选一个人过一段与过一辈子是不一样的,要投入的精力也绝对是不一样的,所以结婚一定要慎重。
罗先生:我们可能整天呼喊着“真没时间谈恋爱”、“抓了一个就行”,以为这样能降低婚姻的时间成本,殊不知这也降低了婚姻的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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